我姑姑在上班期间突然脑干抽血晕过去了,请问可以被判定工伤吗?公司可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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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工作时间突发脑干出血属于自身原因患病并非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形不能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并不存在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余劳动者按规定标准共同支付在法定医疗期内停工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1%支付病假工资。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1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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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突发疾病,送医后48小时内不治身亡的,可按工伤处理,其余的不按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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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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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导致的,通常不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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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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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需要搞清楚的是脑干抽血的原因是什么。是工作原因还是个人体质或者个人疾病前者是工伤,有赔偿后者不是,没有赔偿
追问:医生也没有说具体原因,因为他们也不清楚,是因为自身原因还是外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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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