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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的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房产证在我公公的名下,随后我老公的奶奶去世,在奶奶去世前没有做放弃房屋遗产的公证和法律手续,现在面临一个问题,现在要把我老公父亲的房产过户到我婆婆名下,我老公已经做了放弃继承他父亲的百分之25的遗产继承,但是没有做奶奶所得父亲的25份额的再分割所得的遗产继承,因为奶奶有5个子女,现有3个子女,2个子女去世,去世的里面为我老公的父亲和他的一个叔父,现在我和老公在北京,之前放弃25份额是回当地去做的公证,结果没有做奶奶这一部分的,现在想在北京做异地放弃遗产公证可以吗,这个公证寄回老家,能作为办理过户的合规材料吗,另外在北京做公正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继承
2019-06-13 03:04: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据您所述,原则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具体公证详情建议您咨询公证处
  • 您好,具体公证详情建议您咨询公证处
  • 你好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继承或者放弃继承遗产的公正。
  • 需要提身份证户口本相关材料
  • 你好,具体的可以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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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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