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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运输公司的,车主起诉我要求解除挂靠合同,我卖他的是挂靠我公司的二手车,卖时是赔钱卖的,卖时告诉他车辆必须挂靠公司,公司还收他5000押金,他现在要求解除合同,返还他押金!

合同纠纷
2019-10-10 19:06: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按双方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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