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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南京看守所,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qq联系网站站主发布16个链接,站主把链接发布的网站,参与分成。最终认定1500张图片为淫秽物品,下载量100,获利4万。想问有没有南京类似的判例,判多久?

其它综合
2019-06-14 10:40: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犯罪情节和获利多少决定判刑标准。《刑法》处罚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当事人是您什么人
  • 刑事案件需要律师了解案情,量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
  • 下载量是一百吗?以传播的图片数量来说,可能构成情节严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还有其他信息吗?
    追问:没有其他信息了 985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 有正当工作 不是以这个为主要工作。发布的是链接 图片量是链接云盘里找到的
    解答:还得看具体案情,这1500张淫秽物品只是警方的认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诉讼阶段可能会有变化,也有可能没有这么多,另外,够不够成情节严重还得看到案卷才明确。而且主犯与从犯之间也有区分。 还有其他问题吗?
  • 您好,这种情况家属最好先委托律师会见一下,了解情况后才能判断刑期,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并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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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