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展销的,我于前段时间在本地租了一个酒店大堂做会销,时间为四天,卖净水机,我有产品公司授权及公司营业执照,在当地合伙人也有售后点做售后,并有营业执照,但遭遇四家客户群体投诉了,目的是为了退货,我也与退了。但本地工商部门说我有虚假宣传,并说我这在他们治的“乱”中,却无实质证据,只有几位退货人的笔录,请问他们的笔录可做为证据吗?现工商说简单处理,以定性我这为个人行为,是无照经营,是为早曰结案,但他们发函给本地论坛又说是诱骗,虚假宣传,请问他这合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