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上班去的路上自己把脚崴骨折了,公司说这不算工伤,让我休病假,可医院说我休45天,可以上班了,我上班去公司说你走路的样子不能上班,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10 16:50: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 您好,本来不属于工伤,为什么要公司申报。
  • 可以申报工伤 建议面谈
    追问:可是我没有证据呢,证明我是在路上把把脚崴骨折的啊,只是当时脚崴了自己去医院才知道骨折了
    解答:找相关的证据,建议面谈
  • 如果算是请假也可以让他立字据证明工伤期间没有发工资给你到时工伤认定下来一起赔偿给你这样有凭有据好说话以免后期引起纠纷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