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推行驶在怏速路上,当时是晚19点20分左右,当时下雨,被同方向轿车从后追尾致人当场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同等责任,认定书中提到当时路段情况是东西路段四排道快速路有榨栏,非机动车是推行在靠榨栏边行走,当时北侧路灯开启,南侧路灯未开启也就是说事故现场这侧右侧路灯没开,但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认定双方同等责任,这个认定公平吗我想复核,我有下面几个问题请帮我解答:
第一,划分同等责任公平吗?
第二,我想复核胜算率有么?
第三,如果复核结果还是同等责任,我该怎么办?
第四,我想问这个事故发生与路灯未开启有没有关系,我能起诉路灯有关单位吗?
第五,我们娘俩是死者被抚养人,我儿子是精神分裂症二级残疾,我是四级肢体残疾疾,赔偿金也按同等责任赔吗?我应得的赔偿额是全责一半吗?
第六条,如果我起诉了路灯有关单位,它们应负多少责任,也是按同责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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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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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追问:如果还是同责的话,赔偿款是怎样赔偿的,我可以起诉路灯有关单位么路灯有关单位是否与这次交通事故有关系电话咨询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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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