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出租方,我于2012年把厂房出租给王某,租期30年,房租一共60万,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房租40万,剩余房租20万约定王某投产后交清。但现在已经过去7年了王某始终没有投产,经多次催收房租王某以未投产为由拒绝支付房租,请问律师如果王某在租赁期内始终未投产,难道我就收不到房租吗?我有权利以未付房租为由终止合同吗?感谢律师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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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而根据您的描述,承租人的情况可以构成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因此您是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的。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您的合同的有效部分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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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履行定金罚则;其它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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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追问:您好律师合同约定内容我已经写明,房租共计60万已经支付40万,剩余20万约定承租方投产后支付,但现在承租方以未投产为由拒绝支付剩余20万房租,我有没有权利以未支付房租为由终止合同。难道在30年租赁期内他都不投产都不支付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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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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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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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房屋承并担违约责任或者可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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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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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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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