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A酒后驾车去接B.在来的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2人受伤,请问B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09-13 18:11: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B不是责任人也不是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那到底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有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受伤怎么确定鉴定时间,  一、交通事故受伤怎么确定鉴定时间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