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上月初已协议离婚,按照协议约定女方每月5日向男方支付抚养费xxx元。但是,现在已经过了约定时间,女方还没有支付抚养费,请问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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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因此答案是肯定的 那有没有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者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的仍应当按照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 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在这种情况下 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数额可以相对减少 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者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除非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 或者因犯罪被关押 失去经济能力 可以不用给付抚养费 否则必须给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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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如果判决之后对方还是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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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协议约定内容,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女方继续履行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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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对方。如催告无果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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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登记协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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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