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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先以P2P项目骗取B,C各30,50万元。只按合同给1个月利息,剩余分文未给。之后A又已成立P2P公司为由向B筹款185万元。经营1月后,A以300万将公司卖出。分文未给B,并将财产私自处理。请问A是否构成诈骗。

其它综合
2019-06-07 06: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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