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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因被人用刀打了倒致我头部受伤,而经打人者赔理私下和解去派出所 撤回了案子,后来打人者被拘留了五天,之前口头和解答应给我赔付误工及一些相关费用,而他拘留期满出来后,不给我理赔,我可以去派出所立案吗?请问我现在该怎办

民事相关
2019-11-03 22:30:1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当事人报案之后,就会马上知道公安机关是否已经立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立案详情: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