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夫妻双方另一方已经起诉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产。但是丈夫因债务的问题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而且因夫妻双方分居10年。从2013年开始。丈夫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也没有扶养小孩。而且房子在贷款期间也是由女方一人偿还。现在夫妻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丈夫一次性付清小孩的扶养费。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妻子占有50%。请问法院有权力拍卖属于妻子的个人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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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向执行法官申请执行异议.2、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支付可以协商,但是如果法院判决的话一般不会支持一次性支付,只会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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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清不一定会受理,最好先带上相关资料面询律师后再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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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那边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抚养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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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