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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中,一方持刀伤人,造成对方两处伤,一处在额头上,12厘米,鉴定为一级轻伤,另一处在肚子上,鉴定为二级轻伤,此案件定为聚众斗殴罪,无赔偿合理吗,应如何判刑

刑事案件
2019-06-05 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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