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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我驾驶电动车与对方摩托车相撞,对方车上载人载大量物品,长长的竹制用品相撞那刻由于冲击力大,对方后座上的人被自己车上的农用品压制导致脚受伤,交警判责是同等责任,医药费一人一半,现在对方要我赔医药费以外的营养费和误工费,我该怎么维护权益。

交通事故
2019-11-05 01:01: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
  •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以下比例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 具体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得根据交通事故伤者受伤程度。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一定要的,出院后根据医院出具的医嘱和诊断证明记载需要休息多久,一般误工费以这为依据。如果能评残的,可以计算至评残日的前一天。误工费,是指因受伤而客观上无法参加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身体已经完全恢复,是自己不去上班或找工作的,这就不是客观原因,而是本人的主观原因,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有赔偿的。希望能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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