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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当服务员,因母亲年年纪94岁,无人照顾,我辞职酒店工作,店长不发我工资,我要法律来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6-05 12:36: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搜集证据起诉讨债 。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辞职用人单位也是要发工资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辞职前程序都区别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单位拖欠工资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按本单位工作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补偿月工资离职前十二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同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单位协商离职内申请劳仲裁
    《劳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单位列情形劳者解除劳合同:
       ()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提供劳保护或者劳条件;
       (二)未及足额支付劳报酬;
       (三)未依劳者缴纳社保险费;
       (四)用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律、规规定损害劳者权益;
       (五)本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合同效;
       (六)律、行政规规定劳者解除劳合同其情形
       用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限制身自由手段强迫劳者劳或者用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者身安全劳者立即解除劳合同需事先告知用单位
    第四十六条 列情形用单位应向劳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者依照本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者本单位工作限每满支付月工资标准向劳者支付六月满按计算;满六月向劳者支付半月工资经济补偿
       劳者月工资高于用单位所直辖市、设区市级民政府公布本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限高超十二
       本条所称月工资指劳者劳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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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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