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面包车承载客人挣钱,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坐两人,一人伤,一人死亡,请问这个面包车车主能走保险赔偿死亡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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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看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况和投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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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被保险人必须是车主吗?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对保险利益的定义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使你不是车主,但你属于合法的占有人,从理论上来说你对车应该是具有保险利益的,所以出险过后你来索赔应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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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责任一样损失不一样,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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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对方全责的,对方的损失自负,己方的损失全部由对方承担。根据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实际可以请求以下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起诉时,将直接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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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可以先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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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处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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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