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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给南方买的房付了首付,婚后贷款一直由南方父母偿还,女方未出资. 现离婚时房产是否属于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无权利要求房产分割

民事相关
2019-06-03 16:07: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关于婚姻财产问题,若在法律上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半,特殊情况下离婚可能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如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具体需要结合你的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确定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您好,这个需要看您具体情况来决定的。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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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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