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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去年得了恶性肿瘤,现住楼房在公婆名下,我们只有一个女儿,我要求公婆在房产证加上女儿名字。婆婆不同意,我现在要求协议离婚他们也不同意 要求我承担我老公一半的医药费用。主要结婚几年我跟我老公手里并没有存款 现在我伺候我老公跟孩子也没有上班 手里也没有钱!老公住院化疗费用都是婆婆拿的。我现在想问问您 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离婚!婚房是婆婆名下的 老公重病 不同意协议离婚 要求我承担一半药费 我该怎么办!药费一半也20万左右!婆婆还有一处平房自己住.我也没工作希望您能帮帮我!

民事相关
2020-01-29 13:59: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到律所面谈
  • 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表示该套房产为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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