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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销售员,现在休产假,产假期间公司告知我商场专柜撤柜了不开,等我回来已无工作岗位问我自己是否愿意自愿离职,我拒绝并要求赔偿,和公司未达成协议,公司说就按正常流程走,产假给我安排工作,去办公室做文员,工资待遇按最低基本工资给,但是我的每月底薪为4800加提成,平均工资能达到6千,公司降我工资合法吗?

民事相关
2019-06-03 12:17: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去申请仲裁维权解决的。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 晚育假增加15天;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 产假期间,遇上法定假日的,不另行补假的。也就是说,产假遇到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也计算在产假时间内,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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