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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公司以公司该项目停止为由,违法辞退我,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给赔偿金,商谈无果,叫我去告他们(全程有录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有工牌,考勤记录,薪资有与人事沟通记录,第二天我在劳动仲裁处时,人事多番联系我再次回到公司商量。我回到公司后,公司领导(合伙人)态度恶劣,我想要走,公司领导把会议室门用脚一踢,拦着声称不让我出门,两个男的,我一个女的,在一个很小会议室,我当时非常慌乱害怕,大声呼救,说这是限制我人身自由,后来另一个男的把他拉住,我才打开门跑出,然后报警,(全程我有在对方同意情况下录音)警察查看了会议室视频监控(但是拍不到门)只能看到我们在门口争执,好像没有拍到他踢门堵门,后来把我们带到公安局做了笔录,我要求立即调取监控视频,期间一个中年警察态度恶劣,一定要我等到下周一找另一个警察调取视频,让他负责我的案件,我说视频他们手机里就有,可以拷贝,警察还是不愿意,让我回家等通知,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我合法权益,我申请劳动仲裁胜率如何,领导限制我自由是否侵犯我权利,他应受到什么惩罚?

其它综合
2019-06-05 17:1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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