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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饮店做了七天,然后回家有事,有没有工资?

婚姻家庭
2019-06-01 09:18: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 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那么单位就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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