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 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 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没有劳动合同的 可以提供工作证工作服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