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与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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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劳动者负主要责任的 不属于工伤。只有劳动者负有同等责任少部分责任或不承担责任的 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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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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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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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属于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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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若需要律师,我可以代理你的交通事故的索赔和工伤的索赔,王群律师,网上有我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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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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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