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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公司在员工的要求下为其办理了失业金。事后员工反咬公司一口,通过仲裁告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由于公司搬迁,仲裁庭第一审理时将通知发至搬迁前的地址,导致公司未收到通知,后仲裁机构直接下达仲裁裁决书,判公司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13000元。 目前公司手中有员工离职单,确认员工为自动提出离职。但是仲裁裁决书已经下达,公司还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决定吗?如果无法撤销裁决公司可以上诉吗?

其它综合
2019-05-29 18:53: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数额比较小有可能适用的是终局裁决,你可以看一下裁决书内容。如果是终局裁决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书的。如果不是终局裁决,则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后15日内向基层法院起诉
  • 你好,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若法院裁定不予撤销,公司不可以再上诉了。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有法律需要,可联系我进行沟通与面谈。
  • 你们要及时提起诉讼,看是否已经过了15天的起诉期限。
  • 你好,仲裁裁决书接收15天内,可以去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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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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