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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追尾撞到本人是孕妇,经检查没什么事,交警队说没有精神损失费,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01 00:31: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被车撞了之后,可以根据自身受伤的程度,要求车主进行相应的赔偿,车被撞修车费由对方负担,如对方拒不支付,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交警定责,直接去法院起诉,把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全拉进来赔偿就行了赔偿额度(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追尾撞车普遍情况下都是后车全责,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 孕妇被撞到要求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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