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负全责,诊断证明出了两张,急诊是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部的诊断证明是,多处软组织损伤,脑震荡,住院36天,半月人没在医院,但是有床位费和护理费,医院总共花销是一万六,我垫付近9000,保险公司垫付4000,保险公司赔付是18000多,对方不同意起诉我和保险公司,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对方拍片费用近6000我垫付,还有住院3000我垫付,请问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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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险公司是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中医药费限额10000元,其余的全部是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你的车辆有三者险,超过10000元部分的医药费也是保险公司负担,所以你垫付的钱除去诉讼费和鉴定费,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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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三者险? 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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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判决后,你不应该承担的费用,原告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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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里已经垫付的钱很难要回来。但是对方已经起诉的话,您可以委托律师应诉。如果能够证明他半个多月没有在医院还主张床位费和护理费我们可以举证,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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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