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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信用卡及网贷),妻子不知情,并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妻子是否负责偿还债务?如若不需偿还,如何举证所欠债务属丈夫个人债务,让丈夫写个证明是否算举证证明?

婚姻家庭
2019-05-29 09:31: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追问:1.如果所欠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是否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丈夫写书面证明是否可以认定为举证证明,证明债务是个人债务?
  • 依据2018年婚姻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如果此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追问:我该如何举证是丈夫的个人债务?让丈夫写证明算举证证明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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