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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亲妈妈,在2018年与前夫离婚,有一个儿子,未满17岁,在读高中,由我抚养,离婚协议协定孩子父亲每个月支付他的总收入的30%作为抚养费,但到目前为止,孩子父亲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三万元,现在可以提起追讨抚养费的诉讼吗?如何提起?诉讼人是孩子吗?孩子在读高中,能不让孩子知道本次诉讼吗?

民事相关
2019-05-29 10:30: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婚姻当中存在小孩抚养问题,在离婚当中,对于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按规定可以的,但是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建议找专业律师代理帮助争取利益。
  • 您好,尚在校就读的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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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