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离婚的时候,放弃了所有共同财产,并自愿支付小孩生活费,当时小孩已经年满十六岁,我专门为小孩办了张银行卡,生活费直接打他卡上的。可现在他爸拒不承认我付了生活费,通过法院起诉要我再付生活费,这个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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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以实际支付扶养费,对方的主张不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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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据你付了生活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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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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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调取银行流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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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证据,积极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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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及时应诉举证支付相应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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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积极应诉,提交打款的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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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打卡的流水记录,你是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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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付款凭证就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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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