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17年6月毕业,16年9月在公司A实习,毕业后,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在2018年6月和公司A签了劳动合同,只限和公司A签,没有备案,到现在19年5月,再员工强烈要求公司A办理五险一金下,公司A说给补办,目前正在办理中。期间,2019年4月补签过培训协议,但培训在18年3月份。
想咨询 1、公司A在没有办理完五险一金中,员工提出离职,员工申请仲裁,能得到哪些赔偿?
2、是否可以不用提前告知离职,可以直接离职?
3、公司A发放工资,只发放银行显示工资转账8个月,之后全部支付宝转账工资,在这种情况下,能给员工补办五险一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