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和老公在香港尖沙咀登记结婚(2014年、2015生下女儿、现在我和孩子户口是在东莞樟木头。因为孩子快上小学、我们在东莞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单程证赴港定居、但是我老公之前和前妻的在贵阳的离婚档案找不到了、东莞出入境告诉我们只有找到他前妻补办离婚证或者通过法院申诉离婚由法院判决、显然找到她根本不可能、离婚10年都没联系过。所以我想咨询法院申诉判决离婚的问题、东莞出入境有法院判决书才可以批我和孩子的单程证。1申诉离婚这个过程大概多久?2申诉一定要本来亲自去吗?可以委托律师吗?3应该在哪里的法院申诉?我们一直在东莞。非常感谢!

民事相关
2019-05-29 11:35: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依法要求在大陆东莞起诉离婚,由于是涉外婚姻,所需要的时间会比较长的。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你好,可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决离婚。
  • 你好,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