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开麻将馆的因在里面斗牛牛10 .30元庄家得牛牛抽10元闲家得牛牛抽5元每晚抽水约500就定性为开设赌场罪被判刑10个月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11-24 14:38: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的描述,涉嫌开设赌场罪。具体量刑则要根据具体事实分析。
  • 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情况,以便进行综合分析
    追问:我棋牌室办理营业执照也并没有组织都是自发的也都是在厂里上班的我也只收取了服务费包括水电房租费约500元
  •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至法院开庭前,司法机关没有将你收监羁押的话,基本上会判处缓刑。若在开庭前被予以再收监的话,那一般就会判处实刑。根据《刑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从轻或减轻情节,有可能判处缓刑,不需要执行实刑。
  •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属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1法修正案(六)》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1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新罪名。
    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以营利为目的,客体是赌1场,客观方面表现为营业性地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刑1法修正案(六)》第18条(即《刑1法》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 不服判决的,及时上诉。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