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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房合同里的自动续租合法吗?签了一年的合同,已经租了两年多,可是突然有急事回老家,房东不给退押金理由是自动续租半年不到期说我们违约,这样做合法吗?报警有用吗?押金能退吗?非常感谢!

合同纠纷
2019-12-27 10:48: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签了一年合同,实际租了两年,那么已经超期了。续租半年已经期满了,不过解除合同一般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给予对方一定时间的准备寻找新的租客。也可以尝试和业主沟通,代为寻找新租客并退回全部押金。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根据该法条,您是可以要求退押金的,建议与房东协商处理
  •  买卖合同到期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属于违约,如果没有特殊事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 发生损失的,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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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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