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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3号吸毒被抓,强戒2年,戒了一个多月因为刑事案件被判刑6年,2018年3月提前减刑释放,因服刑期间驾驶证被吊销,请问现在可以考驾驶证吗?

交通事故
2019-12-28 16:11: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可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
      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首次吸毒,没有毒瘾,没有参与贩毒,一般没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 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修正案(八)第九条】
    第七十八条【适用范围及减刑幅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五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