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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确权时,没有通知我们就把土地确权在别人头上了,我该怎么收回我的土地使用权,妈妈是改嫁到现在这个家的,已经改嫁30多年了,我们的户口也随着妈妈迁进了城,2000年土地承包时,土地证上妈妈是户主,名下有我,弟弟,姐姐,妈妈,和继父两个孩子的土地,2018年确权时没人通知我们姐弟三人,就被继父的两个孩子和继父哄骗着妈妈给确权了,继父说妈妈告诉我们土地确权的事就和妈妈离婚

民事相关
2020-02-10 12:21: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问询村委意见
  •  按《农村土地承包法》: n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n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nn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nn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