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车祸对方全责,但家庭条件不好伤还有点没好完,去上班了保险公司还会赔赏吗?

交通事故
2019-08-01 16:53: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买保险了肯定要赔偿
  • 车祸对方全责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对方全责的,是需要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负责的,如果有保险的,可以申请保险理赔。第一步,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必须立即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路上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应该立即退避至安全地带后再进行协商。

    第二步,在确认安全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现在的手机拍照功能很强大,尽量多拍几张。肇事现场车辆碰撞所处的地点进行远景和近景的拍摄,远景最好能体现出是哪一方的错误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近景拍摄可以绕着现场进行多角度的拍摄,并对碰撞位置进行着重拍摄,以体现出碰撞强度及双方的损伤程度。

    第三步,事故双方查验对方证件,包括行驶证和驾驶证,交强险险期限等,并留意对方是否酒驾。如果对方属于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应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如果证件都没有问题,双方对责任也没有异议,全责方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电话报险,说明情况(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损伤情况,非出险方的另一方车辆型号、车牌号等信息,并要求提供此次的出险受理报案号码。)如无其他问题,则将车辆立即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无责方不需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但需要留下报案号码。

    第四步,双方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协议书内应说明双方车辆的型号、车牌号;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何原因造成的事故;碰撞位置、预计的车辆损失情况。明确事故双方责任,写下报案号码并签字确认。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立即前往或约定时间一同前往报险方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无责方可向全责方索取证件或钱物抵押。

    第五步,到达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后,双方向保险公司提供行车执照和驾驶证。如果被保险人是初次出险,会要求填入自己的银行账号以方便打款。保险员开始对事故现场照片进行核对,并对车辆碰撞部位进行勘察,确认确系此次碰撞所造成的损伤后对车辆进行初步定损。一般情况下,轻微剐蹭事故只会碰撞一个或几个外部部件,多数保险公司因与4S及车辆维修点有协议价格,初步定损完全可以确定赔偿价格。如果该次事故有可能累及车内或机舱内部件,则需要将车辆开到4S或维修站进行联合定损,一般这个过程驾驶人无需参与。定损完成后4S将会通知车主定损情况,需要更换和维修的部件以及维修费用等信息,保险公司也会提供信息给被保险人。

    第六步,车辆维修完成后,通知车主取车。此时有两种可能,如果保险公司与该4S或维修站有协议,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维修款,则车主可直接取车完成理赔。如没有协议,无责一方车主可以选择自行垫付维修款后持发票向被保险人也就是全责方追讨,也可以要求全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即支付维修款项,当然我们推荐后者;在缴清维修费用后,需以被保险人的名字开具车辆维修发票并将发票交与被保险人。全责方维修车辆后需自己先行垫付维修款,在取得双方的维修发票后去保险公司报销。如果有更换下来的损坏部件,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将更换下来的部件带回。

    至此,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结束,被保险人只需静待保险公司将赔偿打入自己的银行账号即可。
  • 上班出车祸的,其中可要求工伤赔偿。假设是要求工伤赔偿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强险赔偿范围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