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资另二人成立公司,2019年,我起诉另一法定代表人股东借款胜诉,2010年强制执行,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偿还义务,人躲起来了至今无法找到,我也多次到法院询问要求法院找人无果。2017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权债人拿着法院2011年判决该法定代表人和他老婆签的借款20万胜诉状,其中有公司担保。债权人诉2012年公司吊销,股东怠于管理,造成公司账册,财产灭失,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一审判我方胜诉。原告不服上诉,2019中院以一审法院判清算为前提无法律依据,要求重审,我该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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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应诉重点是股东有限公司,你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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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来我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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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表述有些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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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