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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承包的土地,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承包的土地归我所有,现在政府征地他过来要求平分财产,离婚后承包的土地租金都是我交的的,但是被承包方每次把我交的租金凭据都是写的他名字,现在征地,供销社那边就打电话他过来处理征地,如果给他处理,肯定所有补偿费归他账户里面了,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相关
2019-11-30 00:53: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证据对你不利
    追问: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对了,我承包的土地是90多亩地,因为我承包的土地包含两个村委会,其中有17亩地是他和一个村委会打的合同,有一份73亩地是我和另一个村委会打的合同
  •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无过错方起诉离婚的话,对应诉讼请求有两个:
    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XX万元损害赔偿。
    在法院具体审理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损害赔偿视具体情况,一般也不会太高。
    另外,如果认为对方存在上述46条中规定的过错,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否则赔偿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则可以由双方进行离婚协议的制定,并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一方少分财产或者部分财产净身出户的,则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写明,然后依法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big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
  •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须在一年内起诉,且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被法院变更或撤销,一是存在欺诈行为,二是存在胁迫行为。若不存在这两种情形,就会被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根据现在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的诉权,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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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