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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时候,由父亲出面,和村里申请要了一块大龄青年宅基地,盖了一套婚房,盖房子的所有费用都是由父亲出的。但这套房子当时村里说住没问题,但不给房产证。而我本身结婚后,户口本也没有分家,户主名义上一直是父亲。 后来,城市改造,平房拆迁换成两套楼房。楼房的房产证一直拖着,好几年了也一直没下来。最近听说今年村里可能会给办房产证了,小妹突然提出来,要求说其中一套房产证应该写她的名字,因为这房子是父亲拿钱给盖的,名义上属于父母遗产,所以应该有她的一份。本来我们一直关系很好,现在因为这个事情搞的很被动,媳妇不高兴不说,父母也很生小妹的气,说都嫁出去的人了,结婚的时候该给你的都给你了,怎么现在还回来挣哥哥的房子,就不同意那样做。说实话,我也很郁闷,当年什么话不说,现在又这么说,弄的现在家里闹得很僵。 我也和房产中介的朋友打听了一下,他们说根据法律规定,虽然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是我签的字,但房子既然是父亲盖的,就和我小妹说的一样,属于父母的财产,那么办房产证就不能写我名字,必须要先写父亲的名字,然后才能赠与给我。父亲也说,如果可以直接写我名字就写我名字,如果不可以,那就先写他的名字,然后他再都转到我名下。 但是我心里还是不太确定这样到底可不可行,就想这里和懂法律的朋友请教一下几个问题。 1.大龄青年房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法律上,所属权到底是归盖房的人,还是住房的人?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房子是父亲盖的,但说实话,到底谁花的钱没有存根,没法证明) 2. 之前的平房是父亲盖的,钱是父亲出的我也承认;户口本上,我也没有和父母分家,都在一个户口本上,户主一直都是父亲,那房产证理论上讲,是否一定要签父亲的名字?然后才能转到我名下? 3. 之前的平房是我的婚房,是我一直在住。平房没有房产证,但拆迁协议是我签订的,那我是不是有权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写我的名字。

房产纠纷
2019-05-26 08:23: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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