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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是抗日干部已去世多年,我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现在母亲去世请问还能领取几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继承
2019-05-27 03:04: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
  •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大法,其中规定,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是指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的规定,只是原则行的规定,并非具体规定,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如何操作和规定,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涉及到具体的规定,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因此,谈不上同时领取的问题,
    第一,职工因病死亡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可以一次性发给抚恤金,
    第二,工伤死亡的,发给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抚恤金,并且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
  •   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如何申请,  一、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农村户籍,属于农民制合同工。  二、申领所需资料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单位代办时需提供,个人办理无需提供);  2、《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  3、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  4、参保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三、申领流程  到地税局办理停保手续——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申领手续。  【说明】:申领手续都需在办理减员手续的次月起60天内办理完成(若属于办理停保手续当月即不缴费的可当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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