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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公诉人与刑事案件申诉受理后的办事人是同一人,申请回避又不回避,该怎么办?可不可从向高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回避

刑事案件
2019-12-14 07:39: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上级法院投诉解决
  • 如果构成真的轻伤的话,属于故意伤害罪(轻伤),是告诉才处理的罪名,如果受害人起诉的话,是会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的。而且你弟弟多次打架,确实是一个对他不利的情节,但有两点,一、故意伤害罪(轻伤)在刑法里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能取得受害人谅解,赔偿医药费私了,受害人撤诉的话,就不会受到刑事追究;二、受害人有过错,这样你弟弟所应该负上的责任就小一些,受到的处罚也会轻一点
  • 取保候审是向办案单位申请,如果案件在检察院就向检察院申请;如果案子在公安机关是向公安申请。但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的。1、取保候审可以向检察院申请,也可以向公安局申请,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这三个执法部门均有权利批准。2、关键是看犯罪嫌疑人及案件审理进入到那一步。仍在公安局刑侦时可向其申请,若已案件转到检察院审理时可向其申请,若已案件转到法院时可向其申请。
  • 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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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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