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离婚在婚了。孩子判给我了。现在孩子在继父名下。想给孩子转学。房子是继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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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子女抚养法院有个原则,就是能给子女更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的,夫妻均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照顾子女更有利。
2、 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抚养费,通常1000元左右,或按工资的20%-30%计算。拒不支付可以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义务。
3、在涉及家暴的案件中,家暴方得到抚养权概率极低,一般分给无过错方。
4、孩子在两周岁内一半会把抚养权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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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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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配合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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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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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