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跟人合伙。没有出资证明,只有支付宝余额宝转到公司私账账户的记录,且备注是投资合伙。有签合伙协议,约定协议期限是5年;
两年来,合伙人没有跟本人对过一次帐,更没有参与过分红。现在想解除合伙,合伙人以资金为由一直拖着。
本人负责技术部分,业务和财务由合伙人负责。公司有部分款项(死账部分的供货合同是在合伙协议签订前签的,其他款项暂时因开具不了足额发票原因没有结算)没有追回。
请问,可以通过诉讼足额要回资金么?供货合同在合伙成立前签的坏账我需要承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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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全部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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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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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