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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方是1997年4月结婚,女方是二婚带来个女儿才一岁,现在25岁了,从小养到大,2000年又生一子,我出国打工二十多万元,国内又苦了二十多万元,保险有十五万元,建房子我还了六七万元,老房子上人留下来的,房产证是父母名子,怎么分,儿子续书大一,女方提岀离婚,财产怎么分,请问?

民事相关
2019-05-24 21:06:1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1、若双方关于离婚问题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离婚。
    2、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到被告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需要居住证明)法院起诉离婚
    3、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离婚诉状、有关证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
    4、涉及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委托律师帮助计算具体数额,最大情况的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你好,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关于财产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涉及案外人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予处理,需要另诉。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原则上平均分割,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并可要求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 方存在过错,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有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老人房子按继承走
  • 老人房子按继承走
  • 父母的名字是分不了的,其他的属于婚后的财产要平均分割。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的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少分甚至不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需要根据婚后财产情况确定分割比例。
  • 你好,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就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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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