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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三年前的猥亵未成年少女罪还能成立吗?判的话能判多少年?

刑事案件
2019-10-29 11:07: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构成《猥亵儿童罪》。关于此罪诉讼时效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是犯罪事实就会成立,具体会怎么判这个需要看相关公安调查材料以及法院的审理等情况
  •   猥亵少女,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如果情节严重,如导致少女精神恍惚,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猥亵罪无疑。
      如果派出所传唤后,不进行细致的审查,而就将嫌疑人放走,其行为涉嫌渎职,你们可以向检察院举报,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刑事责任是指组织和个人触犯刑律,实施了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责任。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意志自由,而这种意志又取决于后天培养的个人辨认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是由个人的年龄,受教育的程度,生理精神状态决定的,其中年龄所起的作用是最直接最显著的。因此,刑法中刑事责任的承担就与年龄有了联系。这便引导了各国在刑法理论中对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进行研究,而每个国家的刑事责任年龄是由该国的社会状态以及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的成长特点而定的,这个年龄的法定必须符合该国家的实际情况。近现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虽各有不同,但一般都是根据本国少年儿童成长的实际情况以及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根据一个人从完全不具备到部分具备、完全具备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逐步发展过程,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几个阶段,划分的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我国刑法根据国家对少年儿童的危害行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为指导,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状况、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以及各类犯罪情况的实际出发,并适当借鉴别国的立法经验,在刑法第17条中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阶段。
  •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应适用刑法,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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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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