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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写所有财产归女儿,房子婚后买的我贷的款,离婚后我一直还着,房产证是我得名字还差5年还完,现在我前妻要把房贷还上,让我把房产证过户到女儿名下而且还让我把他还房贷的钱,还上。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要求从新财产分割行吗?还有离婚后我已经还了2年的房贷了,我能要回来吗?

民事相关
2020-01-27 00:52: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卖房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有证据可以要求返还。 2.生育问题,不能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
  •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的,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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