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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向甲借款,合同由男方签订,这笔借款又被男方作为贷款放出去,合同依然是男方签订。以后经济不景气,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后,甲起诉夫妻双方还债,此时女方是否用承担债务?

民事相关
2019-05-25 07:39: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能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女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者事后追后的表示的不需要承担债务
    追问:如果能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日常生活,确实只作为贷款放给了别人,那两人如果不离婚,债权人起诉女方保全女方养老金,是否成立?
    解答:不成立的哈 他可能会将女方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女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 如果借款数额较大,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属于共同债务。
  • 如果甲能证明改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则属于共同债务
    追问:如果能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日常生活,确实只作为贷款放给了别人,那两人如果不离婚,债权人起诉女方保全女方养老金,是否成立?
  • 如果没有签字,并且也没有将收益用于共同生活,就不用承担
    追问:如果能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日常生活,确实只作为贷款放给了别人,那两人如果不离婚,债权人起诉女方保全女方养老金,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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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