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原单位工作已经11年,但是在工作到第4年的时候因为单位要规避一些事情的原因把我们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转签了回来,这11年工作性质和地点一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去年通过查银行对帐单发现收入减少,在与单位沟通的时候发现,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原单位托管到另一家公司,该公司是原单位的下属单位,有独立法人,因此原单位拒绝我的补发减少收入的要求,而且又发现,劳务派遣公司已经于两年前和这家新单位签定了新的劳务派遣合同,但是我们和原单位签的用工合同是到今年年底的,那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非法终止和解除合同,麻烦解答,谢谢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给以填写《立案审批表》。
-
您需要拿出相关证据证明您和原单位一直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原单位补发减少的收入。
-
您好,并留下相关书面痕迹
-
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都应当遵守。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劳动环境、岗位等,需要与单位协商一致才可变更。
2、劳动者有权根据原合同约定内容履行,用人单位协商调岗不成的,不能单方面进行,否则属于违法,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免费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劳动者不能擅自离职,否则可能被单位以旷工为由开除,建议到原岗位报到工作,并留下相关书面痕迹。
-
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调查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