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1997结婚至今,家庭暴力一直没有阶段过,与2019年5月20号下午又一次很严重的暴打,我决定离婚
我们共同有2个女儿:老大22岁上大2,老二13岁上小学五年级
房子三套:农村一套,市区两套
自有小车两辆:一台570,一台沃尔沃xc90
一辆出租车,装载机一台,挖机2台,重气翻斗4-6台,皮卡一台,
养机械是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
家里的经济由老汉管理,一直不告诉我,给我极少的生活费。我应该如何离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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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离婚是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实践中,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如法医验伤鉴定材料、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出警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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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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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